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印发《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(2024—2026年)》
-- 转载自:来源:工信部官网 | 作者:商务市场部 | 发布时间: 2024-04-19 | 4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印发《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(2024—2026年)》,要求紧贴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,用3年左右时间,扎实开展多项专项行动,提升数字人才自主创新能力,激发数字人才创新创业活力,更好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要点梳理如下:

1、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

重点围绕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、集成电路、数据安全等数字领域新职业,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,开发培训教程。

2推进数字技能提升行动

加快开发一批数字职业(工种)的国家职业标准、基本职业培训包、教材课程等,依托互联网平台加大数字培训资源开放共享力度。

3开展数字人才国际交流活动

加大对数字人才倾斜力度,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数字人才,支持一批留学回国数字人才创新创业,组织一批海外高层次数字人才回国服务。

4开展数字人才赋能产业发展行动

紧贴企业发展需求开设订单、订制、定向培训班,培养一批既懂产业技术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,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数字素养和专业水平,助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。加强数字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、工作站建设,加大博士后人才培养力度。

政策保障

1、优化培养政策。

结合数字人才需求,深化数字领域新工科研究与实践,加强高等院校数字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,加大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力度。

2、健全评价体系。

持续发布数字职业,动态调整数字职称专业设置。支持各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增设人工智能、集成电路、大数据、工业互联网、数据安全等数字领域职称专业。

3、提高投入水平。

探索建立通过社会力量筹资的数字人才培养专项基金。各地应将符合本地需求的数字职业(工种)培养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、培训机构目录、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。

4、畅通流动渠道。

畅通企业数字人才向高校流动渠道,支持高校设立流动岗位,吸引符合条件的企业高层次数字人才按规定兼职,支持和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数字领域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兼职创新、在职和离岗创办企业。